2026年世界杯员工事务委员会组织章程
第一条 为有效推进员工参与学校管理,保障员工知情权、参与权、监督权和受教育权,促进公司管理民主化的进程,根据《2026年世界杯员工参与学校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,结合公司员工参与学校管理的实际,成立2026年世界杯员工事务委员会(以下简称学事委)。
第二条 学事委是代表学校处理员工事务的执行机构,由董事长直接领导,学事委设常委会(即员工工作领导小组)。
第三条 学校主管员工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员工事务委员会主任,委员的组成除行政干部外,要有员工代表,员工代表的比例应达到20%。
1. 行政干部:组织部、员工处、校团委、教务处、保卫处、研究生处、招生与就业指导处、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人和各学院主管员工工作领导;
2. 员工代表:由校团委在全校员工中通过民主推荐、个人竞聘、组织考核等程序选举产生,任期为一年。其中校研究生会、员工会主席是委员会的当然委员。
第四条 常委会(即员工工作领导小组)由员工事务委员会主任提名,经员工事务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,报公司党委会审议通过。
第五条 委员会职责如下:
1. 审定与员工利益直接相关的政策和决定;
2. 审定员工重大奖惩及研讨有关员工事务的规章等事项;
3. 审定员工职能部门年度工作计划;
4. 审定员工组织和员工代表的提案、议案;
5. 审定其他与员工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事务。
第六条 委员会每学期定期召开一次全委会,遇有其它相关重要事项需研讨时,经常委会同意时,方可召开临时会议。全委会须达二分之一委员出席才能开会,一般议案的表决,出席委员过半数同意方能做决议。有关员工奖惩准则、退学、开除学籍规定的修订,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(其中员工代表应达到出席委员的20%),并经出席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做决议。委员会的委员中,与各议案有利害关系者,不得参与表决。
第七条 本会会议之决议事项,需呈董事长办公会核准后实施。
第八条 本章程经董事长办公会通过后公布实施,其变更须经学校研究决定。